心烦意乱ldquo电rdquo

年9月4日,我院心内科首次使用电复律纠正快速型心房纤颤,成功改善了一名患者的生存质量。心房纤颤,简称房颤,是一种常见的心律失常,是指规则有序的心房电活动丧失,代之以快速无序的颤动波,是严重的心房电活动紊乱。

患者蔡某,现年63岁,入院前2小时,无明显诱因突发心慌、胸闷、气短,现因“心律失常快速心房纤颤”入住我院内一科。

入院后,行心电图检查示:快速心房纤颤。内一科穆江涛主任详细询问病史、病情,并调阅患者医院住院期间心电图结果,完善心脏超声、心肌酶、肌钙蛋白等检查后,指示:为“首诊房颤”,需尽快(发病24小时之内)行同步电复律治疗。复律分为电复律、药物复律及导管消融治疗三种,因我院条件限制,目前仅能开展药物复律和电复律,药物复律见效慢,恢复时间长,经仔细评估后确定实施同步电复律治疗,以改善患者生存质量。电复律的机制是将一定强度的电流通过心脏,使全部或大部分心肌在瞬间除极,然后心脏自律性最高的起搏点重新主导心脏节律,通常是窦房结。

时间就是生命,其主管医师李振锋医师立即与患者家属进行沟通,患者及家属同意后,在麻醉医师的监护下,全科医护人员紧密协作,给予抗凝、镇静,在严密的生命体征监护下给予患者行除颤仪心脏同步电复律J一次,由原本的次/分的房颤心律瞬间转复为窦性心律89次/分,复律成功。目前,患者生命体征平稳。

该项技术的顺利开展,降低了房颤、房扑等心律失常病人发生心功能不全和心脑血管栓塞的风险,为此类患者的临床治疗提供了强力支撑,缩短了患者的住院时间,为患者提供了极大的便利,赢得了患者的赞誉;同时也将我院心内科专业在房颤、房扑等心律失常的临床治疗技术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,使我院心血管内科的诊疗水平上了一个新的台阶。

医生提示

心房颤动符合下列条件者可考虑电复律:1.心房颤动病史小于1年者,既往窦性心率不低于60次/分;2.心房颤动后心力衰竭或心绞痛恶化和不易控制者;3.心房颤动伴心室率较快,且药物控制不佳者;4.原发病(如甲状腺功能亢进)已得到控制,心房颤动仍持续存在者;5.风湿性心脏病瓣膜置换或修复后3-6个月以上,先天性心脏病修补术2-3个月或以上仍有心房颤动者;6.预激综合征伴发的心室率快的心房颤动应首选电复律。

来源:内一科穆江涛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#个上一篇下一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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