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前症”的历史
“前症”是哪些疾病
“前症”有没有实际意义
“前症”的历史前症并不是今年才出现的。早在年11月底的时候,百年人寿就开启了“前症时代”,推出了首款带有前症的重疾险。你看,又是百年,社会社会。然而,新产品上市不到3个月的时间,就被保险公司紧急下线。当时引起了朋友圈的一片哀悼,借此机会,百年成功收获了好大一批“抓住机遇”的客户。
那么,这来去匆匆的“前症”到底是什么呢?
“前症”是哪些疾病“前症”,简单的说,就是比轻症还要“轻”的疾病。
是容易引起重疾的一种前兆或病征。
我仔细翻阅了下百惠保的前症条款,发现百惠保的“前症”简直是专门治癌症的。
前症一共有12种疾病,其中8种,都和癌症有关。
(点击可查看大图)
如上图所示,比如肺结节,如果癌变就是肺癌。
萎缩性胃炎,后期很有可能导致胃癌。
干细胞不典型增生结节,通常也是肝细胞癌的癌前病变。
更别说女性发病率和诊出率都很高的宫颈上皮内瘤变,也是宫颈癌的癌前病变。
只不过,这些疾病一旦前期被诊出,往往可控、可防、可治愈。
知识点??
癌前病变:人体组织或器官的某些良性疾病,具有潜在的恶变为癌的可能性,如果不及时治疗,长期不愈,其中会有相当一部分会演变成癌,医学上将这些疾病称为“癌前病变”。乍一看好像挺人性化的,将几种高发的癌症的前期症状都列入了前症。
但是,前症可以“确诊即赔”吗?
得了肺结节、萎缩性胃炎、宫颈上皮内瘤变就可以申请理赔了?
那你想的有点多。
“前症”有没有实际意义条款中对前症的理赔要求可不是一般的严格。
(点击可查看大图)
8种癌前病变的前症,都要求手术活检,有的还必须要切除一部分器官!(表中标红部分条款)
虽然是癌前病变,但通常来说癌前病变还不是癌变,因此临床上一般多为药物治疗和持续观察,不一定非要手术治疗。
但是赔付条件上都是要求手术,甚至对手术的要求还比较苛刻。
事实上,以常见的肺结节为例,大多数患者会出现大小不一的多个结节,有的连续观察一两年都没变化,这种基本认定良性,也就不用做手术了。
不做手术,自然不符合理赔条件。
再来看乳腺导管上皮非典型增生(Ⅲa、Ⅲb),赔付条件要求单侧或双侧全乳切除。
就算是乳腺癌,有条件的话,很多女性都会选择保乳治疗。
试问,有多少女人愿意为了赔付前症,而选择切掉整个乳房呢?
还有宫颈上皮内瘤变(CINⅢ),达到Ⅲ期的话,根据ICD-10疾病编码D06.已经属于原位癌。
也就是说,可以直接申请轻症理赔。
百惠保中,前症的理赔金额为基本保额的15%,而轻症首次理赔可获得基本保额的40%。
以万保额为例,同样是宫颈上皮内瘤变Ⅲ期,能申请40万轻症理赔,谁会去理赔前症的15万呢?
不知为何会把这个设计在前症里面。
萎缩性胃炎伴肠上皮化生和膀胱的鳞状化生病变,手术率也不高,主要以药物控制为主。
两个关于糖尿病的前症,都是要求满足一定的状态,设置的条件比较多,要达到理赔标准,也是相当不易。
最后的房颤这种疾病本身并不严重,如果确诊为持续性或永久性房颤,基本的治疗也就是采取射频消融术,或者是其他开胸心房纤颤外科手术。
而且,房颤往往作为其他心脑血管的并发症出现,比如梗塞或中风。
综上所述,前症看起来很华丽,实际上并没有太大意义。
得了相关疾病要么没必要手术,比如良性肺结节、膀胱鳞状细胞化生;
要么手术后可以理赔轻症,比如宫颈上皮内瘤变(CINⅢ期);
要么很难达到理赔标准,比如乳腺导管上皮非典型增生的全乳切除和糖尿病引发的视网膜病。
再说两句随着重疾险的发展,产品变得越来越复杂。
从一开始的只保重疾,到多了轻症、中症、身故、豁免。
到近几年的重疾多次赔付、癌症多次赔付、心脑血管疾病多次赔付、重疾增额赔付......
再到现在的前症。
“前症”责任虽然创新,但并没有传说中的那样神奇。
实用性非常有限,最终还要看产品的综合性价比以及保费如何。
如果价格差不多,那当然包含的病种多多益善,管它能不能赔,先保进来再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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